辩护律师指出,现年32岁的林玉娜2016年自中国福建农村移民美国,童年在多子女贫困家庭中成长,被视为累赘,为资助妹妹就学,辍学外出打工,经历家庭因超生遭受罚款与歧视。 疫情导致失业后,她恐惧重返贫困,与侯共同犯案。 律师称她初期不知整体诈骗结构,后期参与商品购买与转售,认罪后对自己行为深感羞愧。
侯的律师则表示,现年34岁的侯旭亮于2017年自福州移民美国,原希望改变命运追求更好生活,未料在疫情期间失去餐厅工作,在Target购物时看见许多华人排队使用礼品卡购买电子产品,他与其中一人交谈,结果被吸收参与,使用对方提供的礼品卡购买iPad。 后来他发现,这些人通过从中国以折扣价取得礼品卡,再购买电子产品寄回中国转售,从中牟利。
侯最初不知礼品卡来源不法,后来虽逐渐察觉这些卡片是通过某种诈骗手段获得的,但未退出。 侯本人亦向法官坦承过错:「我知道我的行为伤害了他人,也让自己失望。」
辩方建议只判两人一年的刑期,强调两人并非主谋,也未直接诈骗受害者,如今双双面临丧失绿卡、服刑后被移民拘留并极可能被遣返中国,这本身已足以达到惩罚与吓阻目的。 又说政府将从两人的财产中没收款项,已超过被告所获利。